張家界新聞網(wǎng)2月25日訊(記者 鄢淵)2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一屆市人民政府擬任組成人員任前法律考試。根據(jù)《張家界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辦法》,該考試成績將被列入被任命人員是否勝任被任命職務(wù)的一項基本條件,如果考試不合格,擬任人員將被暫緩提請任命。
組織擬任新一屆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參加法律考試,既是市人大常委會一項重要制度,也是人事任免的一項重要工作程序,對于提高市政府組成人員法律知識的整體水平,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辦事,具有重要意義。當日的考試內(nèi)容,主要涉及《憲法》、《地方組織法》、《監(jiān)督法》、《代表法》、《行政許可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識,以選擇、簡答、論述等題型全方位考查擬任人員依法行政、依法決策和管理的能力以及自覺接受人大監(jiān)督的意識。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朱國軍赴考場巡視,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功敏作考前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