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紛繁復雜的證券市場中,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中小投資者如何行使股東權利、維護自身權益?由投資者保護機構啟動的股東投票權“公開征集”近日首戰(zhàn)告捷,為新證券法下投保機制完善提供了新的范例。
中國寶安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寶安”)近日發(fā)布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6月30日對《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進行了表決,同意股份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74.15%,超過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議案獲通過。
作為投資者保護機構,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首次運用股東投票權“公開征集”方式,成功推動上市公司修改章程、刪除不當反收購條款。
投服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國寶安原公司章程中設置了公司被并購接管后對董監(jiān)高進行高額經濟補償?shù)臈l款,這一反收購條款妨礙公司治理有效運行,嚴重損害廣大中小股東利益。限制股東選任董事基本權利的條款,也不符合公司法立法本意。投服中心曾于2017年向中國寶安發(fā)送股東函建議其刪除不合理條款,但中國寶安未予回復和修改。
6月14日,中國寶安公告稱將于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大股東韶關市高創(chuàng)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臨時提案。投服中心經審慎研究論證后,決定啟動股東投票權公開征集,以推動中國寶安公司章程修訂,助力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繼6月17日向中國寶安提交公開征集報告書后,投服中心于21日晚間發(fā)布征集公告,并通過公開發(fā)聲向市場清晰表明反對在公司章程中設置不當反收購條款的態(tài)度,呼吁廣大投資者積極參與公司治理、行使股東法定表決權。此舉獲得了中小投資者的積極響應。
中國寶安年度股東大會6月30日如期召開,投服中心出席會議并代委托股東進行投票。此次股東大會參與投票的股東及代表共3026人,代表股份約15.45億股。其中中小投資者3019人,占出席會議股東人數(shù)的99%,所代表股份近8.47億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54.82%,成為修改公司章程議案獲得通過的決定性力量。
投服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表決結果表明,作為新證券法賦予投保機構的重要職能,公開征集將產生強烈的示范引領效應,激發(fā)廣大中小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熱情,從而使中小投資者逐漸成為優(yōu)化公司治理的重要推動力量。
“小股東凝聚大力量”的首次成功實踐,獲得市場各方點贊。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任遠律師認為,中小股東持股比例低,且彼此之間缺乏聯(lián)動,較難利用表決權對自身權益進行保護。投保機構從公益角度出發(fā),用公開征集的方式集合廣大中小股東,有助于形成合力,推動上市公司治理的持續(xù)完善。
經濟學家周榮華認為,中小投資者在證券市場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維權意識和能力較為薄弱。首次投票權公開征集獲得股民積極參與,表明投資者的“股東意識”正在逐步覺醒。(記者 潘清)(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