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1月1日起,全國都將取消檔案管理費。據(jù)了解,屆時檔案管理費用將由國家財政統(tǒng)一撥款,具體的撥款方案仍在探討中。目前,國家人社部正在進行調研,測量各地檔案管理標準。標準一出,各地就會根據(jù)此標準進行財政撥款。(8月13日《羊城晚報》)
檔案管理機構向檔案托管人收取檔案管理費,首先是會增加檔案托管人的經濟負擔。據(jù)報道,在目前各種檔案托管群體中,公務員享受免費托管,國企職工則由單位付費托管。這意味著收入穩(wěn)定人群享受免費檔案托管服務,流動就業(yè)人員則要為自己的檔案向管理機構付費。而實際上,流動就業(yè)人員恰恰是收入最不穩(wěn)定人群,每年繳納的檔案管理費,對其來說并不是一筆小負擔。同時,公務員享受免費檔案托管,國企職工由單位付費托管,流動人員則須自己承擔檔案管理費,這本身就是一種有失公平公正的做法。
更為重要的是,按照檔案法、干部檔案工作條例、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法規(guī),畢業(yè)生的人事檔案屬于國家法定、強制執(zhí)行、歸口管理的公共信息,個人不得截留和銷毀。同時,檔案未歸檔會影響當事人入黨、升學、職稱評定、考研政審、勞動保險及離退休手續(xù)辦理與出國留學等事務。如果有考公務員的意向,檔案必須保管好。這就表明檔案管理具有明顯的公共服務性質。而公共服務產生的費用,顯然應由公共資金即財政負擔。
而從2016年1月1日起,全國取消檔案管理費,也就意味著流動就業(yè)人員的經濟負擔將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減輕,同時也有利于維護與促進檔案管理領域的公平公正,無疑是一大惠民利民政策。而在近日媒體報道有關檔案管理費問題后不久,即傳出從2016年1月1日起,全國將取消檔案管理費的消息,顯然是政府重視新聞輿論監(jiān)督與民意、積極回應與滿足民眾訴求,注重民生保障與改善,更加注重承擔公共責任的體現(xiàn)與反映,值得社會各界與民眾“點贊”。
不過,盡管將在全國范圍內取消檔案管理費值得贊賞,但是全國取消檔案管理費尚須等到2016年,則難免令人感覺一絲遺憾。(魏文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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