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新聞網8月8日訊 (通訊員 黃美玉)近日,桑植縣人民法院對桑植縣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提起公訴的尚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0000元。
尚某系桑植縣陳家河鎮(zhèn)人,已經年滿50歲,得知其哥哥出交通事故后,獲賠6萬元。逐向哥哥借錢,但哥哥不愿借,尚某心中不服氣,2012年11月11日,尚某看到哥哥上街去趕集了,便潛入哥哥家中,將哥哥的存折盜走,并于11日、14日分兩次將存折內的50500元現金取走。17日,尚某的哥哥發(fā)現存折被盜,便向銀行查詢并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過字跡比對,懷疑是尚某偷的。便對尚某進行詢問,在事實面前,尚某供認了盜竊哥哥的存折并取走了50500元錢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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