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協(xié)議里,父親說好了要贈給房子和車子,外加300萬元,可還有70萬元一直拖著沒給。慈溪一名“富二代”因此將父親告上法庭,要求父親按約付款。
小王30歲左右,他父親老王在慈溪經營企業(yè),家里資產頗豐。
兩三年前,在律師的見證下,小王和老王簽訂了一份分家協(xié)議。協(xié)議中約定,老王除了向小王贈予車子、房子外,還需要一次性補助小王300萬元。這些錢暫時存放在老王處,但老王按月支付小王利息1.5萬元;如果小王需要有重大合理的經濟支出的,可向老王支取,但應提前一個月告知,以便他合理安排。
協(xié)議簽訂后,老王按月向小王支付了利息,并在小王多次因欠別人款項被起訴到法院后,老王先后替小王償還了近百萬元借款,還支付了小王買車的費用等共100余萬元。
但讓老王萬萬沒想到的是,兒子對他所做的一切并不買賬,最近還把他告上法庭,要求他繼續(xù)支付300萬元中剩余的70萬元,理由是跟他人簽訂了房屋裝修協(xié)議,需要支付裝修費等。
為什么要起訴,小王解釋說:“我跟父親的關系已經到了冰點,沒法溝通。十幾年前,父母離婚后,父親再婚,又生了個女兒,我覺得這是我們父子間關系惡化的根源?!?/span>
“再加上近幾年我患上了強迫癥,是父親嫌棄我才提出了分家。我向父親要錢時,他一直說公司現(xiàn)在沒錢,無奈只能走法律途徑。”
老王在收到法院的傳票后,開庭時并沒有到法院應訴,法院缺席判決老王付錢。判決后,老王找到承辦法官,一臉心灰意冷:“對他很失望,但畢竟是我兒子,既然簽了分家協(xié)議,會把剩余的70萬元付給他的?!?/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