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日,臨近年關,太原火車站內人頭攢動,滿滿都是歸鄉(xiāng)的人群。16時許,太原火車站派出所民警在火車站售票廳開展稽查工作時,發(fā)現一名男子十分可疑。當時,男子正手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購買車票。民警上前盤查后發(fā)現,男子使用的殘疾軍人證竟然是偽造的。
民警將男子邰的姓名輸入查詢系統(tǒng)進行查詢,不查不要緊,一查嚇一跳,民警發(fā)現邰第一次使用殘疾軍人證購票竟然是在2012年1月。
經常買票的市民都知道,根據相關規(guī)定,殘疾軍人證是可以購買半價票的。也就是說,邰使用假殘疾軍人證竟然買了三年的半價票。民警統(tǒng)計后,給邰算了筆賬,截至2015年1月,邰共購買半價火車票115次,騙取火車票票面半價共計價值6257元。
在實名制購票明細單面前,邰抵賴不得,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在法院審理期間,邰主動退賠了其違法所得并繳納罰金。
邰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