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良偉兩年前救下被防盜網(wǎng)卡住的男童。
兩年前,在東莞黃江托舉救過男童的“托舉哥”賴良偉,曾感動了不少網(wǎng)民,受到東莞警方的獎勵。兩年后,他卻淪為階下囚。昨日,武漢市青山區(qū)公安分局相關(guān)負責(zé)人向南都記者證實,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賴良偉已被武漢警方刑事拘留。
托舉救人后,他離開了東莞
2013年3月31日,因為托舉救了一名被卡在防盜窗里的男童,被稱為“托舉哥”的賴良偉,迅速成了東莞名人,各種獎勵和榮譽紛至沓來。隨后,因去深圳求職,賴良偉離開了東莞。今年2月25日,賴良偉的名字再度出現(xiàn)在媒體報道中。不過,這次他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武漢警方刑事拘留。
據(jù)武漢青山區(qū)警方介紹,2014年10月14日晚6點,武漢青山街頭發(fā)生一起非法拘禁案,31歲的青山居民劉某在鋼花新村一家小餐館吃飯出來,從一輛商務(wù)車上下來幾個人,用黑布袋蒙住他的頭。隨后,他被塞進車內(nèi)。此后,他被帶進一個房間,被關(guān)了一個晚上。當晚,劉某被這些人毆打、逼債,直到次日下午4點,他才被放走。事件中,劉某被打成輕微傷。
事后,劉某向武漢青山警方報警。很快,這起非法拘禁案的幕后主使徐某被警方抓獲。據(jù)徐某交代,因劉某欠他40萬元不還,他請了在漢口開汽車租賃公司的張某將劉某綁架,并為此給了3000元定金,事后還給了兩萬元報酬。很快張某就被警方抓獲。
“今后不會去幫錯忙幫倒忙”
張某向武漢青山警方交代,他當時帶的其中一人名叫“阿偉”,不知道全名。但張某說,之前在與阿偉的聊天中,得知他曾經(jīng)在廣東救過一個被卡在防盜窗的男童,被人稱為“托舉哥”。武漢警方通過網(wǎng)絡(luò)搜索,發(fā)現(xiàn)曾被媒體報道過的“托舉哥”賴良偉,名字特征與其吻合,便將媒體上刊載的救人的照片拿給受害人辨認。經(jīng)受害人劉某確認,涉嫌拘禁他的正是此人,且毆打他的也是此人。而其他嫌疑人也均辨認出,賴良偉就是犯罪嫌疑人“阿偉”。
今年2月15日,賴良偉在武昌火車站準備搭乘到江西的火車回家過春節(jié)時,被鐵路公安抓獲。在審訊室里,22歲的賴良偉交代,他確實參與了非法拘禁受害人劉某,但他是為朋友張某“幫忙”,關(guān)押劉某的房子是他幫找的,事后并沒有拿什么好處。他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這一行為已經(jīng)涉嫌犯罪。據(jù)武漢警方介紹,審訊時,賴良偉一直低著頭。
在與武漢當?shù)孛襟w的對話中賴良偉說,他在武漢工作了四年多,兩年前在黃江救人時,只是到東莞去看望朋友。托舉救人被媒體報道后,他婉拒了廣東不少企業(yè)的邀請,繼續(xù)回到了武漢工作?!霸跂|莞的那次是幫對了,這次是幫錯了,不管是朋友,還是素不相識的人,我還是很愿意幫忙。今后如需要我還會繼續(xù)幫助別人,但不會去幫錯忙幫倒忙!”賴良偉說。
[事件回放]
2013年3月31日下午3點10分左右,僅有兩歲的小祥不小心從防盜窗掉下,脖子被防盜窗卡住。小祥的身軀懸空在窗外,來回晃動,情形非常危急。賴良偉托舉孩子5分鐘,在聞訊趕來的民警和消防員幫助下,孩子得救。事后,他被網(wǎng)民親切地稱為“托舉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