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漢壽女子童某一直想擁有如明星般精致的五官,迷上了整容。但苦于整形手術(shù)費高昂,童某便以戀愛為名與小她7歲的男子張某交往,詐騙的33萬元幾乎悉數(shù)用來整容。近日,常德津市市人民法院判處童某有期徒刑8年,并罰款5萬元。
2007年,出生于1979年的童某在廣東打工時認(rèn)識了張某。1986年出生的張某很快被年輕貌美的童某所吸引,于是兩人談起了戀愛,由于注重保養(yǎng)加上整形,一般人看不出童某真實年齡,她謊稱自己和張某同齡。
2009年春節(jié),張某將童某帶回常德臨澧的姐姐家,童某對張某的姐姐謊稱在東莞開廠,可將閑錢交予她,一年之后就能分紅。此后,張某姐姐先后給童某33萬元,大多被童某用于整形美容。
2011年5月,童某人間蒸發(fā),張某遂向警方報案。同年10月,童某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