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新聞網(wǎng)11月1日尋 (通訊員 張銀靜) “謝謝你們警察同志,如果不是你們及時發(fā)現(xiàn)真不知道孩子現(xiàn)在會怎么樣了” 10月30日16時許,在崇文派出所值班室一位年輕女子一邊哭泣一邊向民警鞠躬致謝。
值班民警告訴介紹說,當日16時30許,民警帶領(lǐng)幾名輔警至市一中路段附近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約三歲左右的小男孩一個人在雨中哭泣。因小男孩無法說出家長的聯(lián)系方式,便將小男孩帶回派出所。
小男孩到派出所后,開始比較拘謹,民警帶著小朋友吃完晚飯,烤烤火,還買了一些小零食后,漸漸地便和民警熟悉了,就和民警講了其所能記得的情況就是:家就在一中附近,今天和媽媽出來逛街,走著走著就沒有看到媽媽了。
迅即,民警將小男孩的情況立即通過轄區(qū)發(fā)了尋人啟事,因為小男孩家人一直未報警,所以未能通過此方法找到小男孩家人。為了更快地找到小男孩家人,值班民警想到了民(輔)警平時工作都有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朋友圈里有各類型人士,便把小男孩的信息一個個的發(fā)至自己的朋友圈,通過微信朋友圈接力的方式尋找小男孩的家人。了解情況后,大家對此信息進行迅速擴散。
不到一個小時,小男孩的母親袁女士就跑到派出所,看到自己的三歲兒子安然無恙后失聲痛苦。她告訴民(輔)警下午帶小男孩出來買東西,因為手中提了很多東西,小男孩靈活調(diào)皮,一轉(zhuǎn)身的功夫兩人就走散了。家人著急了一下午。多虧了民警想出的微信朋友圈的辦法,也感謝隔壁小賣店張阿姨看到微信及時通知自己。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小孩走失后應第一時間向警方報警備案,同時也溫馨提醒家長,最好在小孩身上裝有寫有家長電話的紙條,以防走失后好心人能第一時間聯(lián)系到家人。